《 江南论坛 》欢迎您!   2024-05-15 星期三   加入收藏 | 设为主页 联系电话:0510—80908055
本刊特稿 首页 >

刍议习近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

作者:燕芳敏 王淑娜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731   发布日期:2023-5-8

摘  要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继承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思想基础之上作出的科学论断。全面审视这一理念的价值蕴含、核心要义及实践指向,对新时代深刻理解并坚定不移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具有重要的现实启迪。

关键词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核心要义;实践指向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哲学基础和核心要义,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贯彻的指导理念,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党的二十大再次指明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要持续“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立足新发展阶段,对这一理念的价值蕴含、核心要义及实践指向进行系统梳理,有助于全面理解并自觉贯彻这一理念的精髓要义。

一、习近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价值蕴含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立意高远,具有促进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生态希冀和推动人类文明演进的价值蕴含。

(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党的二十大明确了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是中国人民孜孜不懈的宏图壮志。纵观西式现代化道路,在资本逻辑的统摄下,伴随着人与自然的对抗和斗争,内嵌着反自然、反生态的本质属性。其结果是不但给本国环境造成严重侵害,而且导致全球性的生态窘境。对西式现代化道路的前车之鉴进行深刻审省和郑重审思,中国式现代化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同时更应保护美好生态环境,是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进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的是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在发展现代文明和建设现代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嵌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核细胞,这是中西现代化道路的根本区别。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明确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这是顺时代之势、应人民之需的伟大创举。

(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党的二十大明确了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第一要务和鲜明主题。生态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所在,绿色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之一。纵观过去四十多年间,一味推动经济跃进的模式使得发展陷入了人与自然关系异化的困境之中,诸如丛林锐减、河涸海枯和沙土荒瘠等生态问题频频出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和做法,决不能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以绿色为基础的发展是对旧思维方式和发展理念的创新突破,“绿色发展注重的是解决人与自然的和谐问题”。只有按照和谐共生的要求,把人的活动限定在生态系统能够承载的范围之内,呵护好自然环境,利用好生态优势,才能推动绿色发展繁荣,从而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真正落到实处。

(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客观需要

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是党坚守不渝的奋斗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明必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中,人民美好生活的一个关键内容和具体表现就是人民对优质生产生活环境的诉求。伴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与日俱增,人民在足衣足食的基础上热切渴望拥有澄澈净水、清新空气与优美环境。优渥的自然环境不是具有排他性的私人产品,而是惠及亿万人民的生态福利。如果社会发展一直未能化解人与自然关系的对立冲突,不仅无法实现人民更高期盼的物质欲求,而且人民群众基础的自然审美欲求和美好生态希冀也难以得到保障。只有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聚力解决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才能突破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关系的瓶颈,让人民群众在鸟语花香、鱼翔浅底的自然生态环境中体悟生活之美。

(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推动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方向

在农业文明时代,想要满足生存需要就要友好地对待自然,施肥、浇水都是善待自然的活动。在工业文明时代,想要积累物质财富就要征服自然,挖掘、粉碎、燃烧、冶炼都是损耗自然的活动。农业社会的文明在于那时的人类生产能够尊崇自然法则,但是,由于技术水平落后,生产只能刚好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近代工业社会的文明在于生产能力大幅提升,人们的物质需要得到极大的满足,但是,经济的迅猛发展扭曲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严重污损了生态环境,迈向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演进的不二法门。“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文明代表了更健康更理性的生活方式和持久永续的生产模式,是谋求全面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人类文明的又一次飞跃和提升。生态文明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宗旨,以经济增速与优质生态的良性循环、自然开发与保护的双向互动为特征,是引领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必然方向。

二、习近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核心要义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内涵丰富,其核心要义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科学把握,将人对自然规律的认识提高到全新境界。

(一)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

在人与自然关系的诸多论述中首要的是人对自然的依存关系。党的二十大再次强调,“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这一论述的深邃内涵包含了生存和发展这一与人类息息相关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其一,从人类生存视角来看,“人因自然而生”“自然是生命之母”。这一论断旨在强调一切生命有机体都产生于自然界,以人的生命活动为根本,人类要想获取生存资源必须依托于大自然的滋养和哺育,人来源于自然并且从属于自然。其二,从人类发展视角来看,“自然不仅给人类提供了生活资料来源,如肥沃的土地、鱼产丰富的江河湖海等,而且给人类提供了生产资料来源”。人类从事任何实践活动所需的物质资料都离不开自然界,人是在与自然界的持续物质交换中逐步生长和发展起来的。

(二)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

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用“生命共同体”来表述人与自然的整体统一性关系。其一,各个自然要素构成一个有机生命整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旨在说明自然界内部各要素是结构完整的统一体,是紧密关联、休戚与共的生命机体,缺此失彼都无法获得长足发展。其二,人类与自然系统是一个有机生命整体。这是从更高的层次将全部物质世界看作统一体,即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共生关系,人类的任何实践行为也会对自然界产生重大影响,人类利益的实现决不能建立在对自然资源的抢夺和损害上。党的二十大把“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作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举措之一,深刻彰显出人与自然既彼此依靠又相生相成的共同体关系。

(三)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尊重、顺应以及保护自然是基于对人与自然共同体关系科学认知的基础之上,对人与自然的相处方式和人类面对自然的立场态度作出的正确解答,蕴含着深刻的逻辑机理。党的二十大提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其一,“人类善待自然,自然也会馈赠人类”。也就是说,人类面对自然应保持最基本的敬畏姿态,进行任何活动都要遵循自然界的运行规制,如此自然才能承担起庇护人类的天然防线,向着促进人类永续发展的方向存在。其二,人类“无止境地向自然索取甚至破坏自然必然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人对自然的任何破坏行为都会对人类自身产生反作用,如果一味向大自然肆意索取,就会出现釜底抽薪、钻冰求火的重大危机。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核心就是要在尊重生态系统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将自然生态保护放在重要位置。总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蕴含着人类既要获利于自然,又要回馈于自然,既要尊重敬畏自然,又要珍视保护自然的内在要求。

(四)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党的二十大提出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这是实现人与自然双向增益的基本要求,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题中应有之义。现阶段的中国社会,人与自然的友好关系仍有众多挑战,生态治理的根基尚不平稳,我国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统筹协调仍有极大的改善空间。只有坚持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为指导,处理好社会发展过程中经济与生态的协调问题,才能在双向增益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富有深意,指明了协调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是发展过程中的关键任务;指出了生态建设在引领全社会各领域各环节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明晰了新时代新征程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发展,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走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道路。这一要求既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和社会发展理论的自觉承继,也是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人民至上原则的自觉遵循。

三、习近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实践指向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聚焦现实,立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现实矛盾,从主体、方向、制度、路径等方面回答了何以实现“和谐共生”的实践问题。

(一)主体践履:形成多元共治的强大绿色行动合力

针对新时代实现生态治理与保护的主体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其一,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系统工程需要亿万人民群众为践履对象合力推进,要使人民群众掌握更多的生态环保知识、积极投入环境保护行动,形成协心同力共创绿色生活的生动局面。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尤其关注领导干部和青少年这两个重要群体,指出“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鲜明昭示了党政领导干部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过程中担当着无可替代的重要职能。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少年儿童要在这方面发挥小主人的作用”,体现了对当代青少年儿童作为生态文明事业接班人的深情寄望。其二,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还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社会组织宣传效能,引导多元主体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彰显作为。总之,必须广泛汇聚所有社会力量,持续接力,探寻一条人与自然相与为一的生态新路。

(二)方向择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面对当前紧迫的生态环境危机,习近平总书记揭示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的基础之策”。因此,要从认识和行动上笃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其一,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必须彻底改变过去在发展思路上的偏颇之处,从科学的生态理念出发指导正确的生态行为,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进而化作全社会的思想共识,为生产和生活方式的绿色化提供有利条件。其二,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产方式。绿色发展方式和生产方式的特征在于通过适当控制人的经济行为,将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将绿色、循环和低碳始终贯穿于现代化进程之中。必须加快推进无污染产业构建和产品生产,创新推进能源技术变革,构建完备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其三,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绿色生活方式的构建同社会中的每个个体息息相关,涉及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既要鼓励人们绿色着装、普及绿色饮食,又要提倡绿色居住、推广绿色出行和绿色旅游等,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创设良好的社会习尚。

(三)制度之治: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制度建设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保障。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遭遇的瓶颈同我国制度、法治的缺失紧密相关。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领导下,修订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首次将人与自然关系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之内,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形成了系统完备的制度框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创造性地提出了生态红线论,旨在强调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务必要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理念,用最严实的制度和法治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驾护航。此外,必须加快绿色制度创新与制度供给,全面夯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牢固法治基石。

(四)路径解析:深化合作共谋世界可持续发展

当今世界,国家间的联系变得愈发频繁紧密,由人与自然关系失衡所引发的世界生态危机及其负面效应是每一个国家都无法避免的。面对生态环境挑战,没有哪个国家能孤行己意、置身事外,唯有深化各国团结合作才是消解环境危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最佳路径。对此,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要同国际社会密切配合、并肩作战,共同构筑人与自然友好相处的绿色地球家园。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倡导之下,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成为推动全球生态文明巨轮前行的动力源,“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肩负起实现人类永续发展的职责使命,中国积极开展南南合作,促进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生态建设迈入了环境治理的高速路。可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关切的是全人类的永续发展,人类要想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离不开世界各国精诚合作共谋治理之道。

四、结语

习近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实现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中国化的守正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在这一思想的引领下,习近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既是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精华的基础上淬炼而成,又是对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的思想视域作出的深彻延展以及对马克思主义生态理论宝库进行的丰赡充盈。马克思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精准定位和权威阐释就在于达成二者的和谐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与这一精神内核接洽贯通,高度凝结着马克思主义经久不衰的真理活力和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守正创新的理论塑造力,极大地拓展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真理范畴。同时,推动了中华传统生态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一是美丽中国基本实现。美丽中国不仅包括“天蓝、地绿、水清”的自然生态之美,还内在地蕴含着人与自然和谐之美。美丽中国建设不仅要创设优质生态环境,还要平衡好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高标准保护的动态关系,持续为人民馈送更多优渥的生态产品。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就是要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就应立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只有深刻领会习近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内涵意蕴并且恪守不渝,才能持续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更加发奋有为的精神状态建设山明水秀、云净天空的美丽中国。

参考文献: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2]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2.

[3]沈满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论与实践[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0(11):6-14.

(燕芳敏系中共山东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王淑娜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江锦】

社科

最新期刊

第四期

江南论坛期刊2024年

在线预览

电话:0510—80908055  0510-80908053   邮编:214000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象山路2号
备案号:苏ICP备12063891号-1 推荐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 技术支持:无锡跨度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0510-85749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