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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视角下的浙江科技服务业发展研究

作者:谢 芳 李慧珍 冯 敏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996   发布日期:2023-2-27

摘  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科技服务业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浙江省科技服务业呈现出体系化、平台化、市场化、金融化等发展新趋势新模式,本文针对浙江省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问题提出平台建设、市场主体培育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  科技服务业;平台化;市场化;对策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并提出“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在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中,科技服务业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的重要助推器,对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有重要作用。浙江省通过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成效显著,相关研究具有较高理论和应用价值。

一、浙江科技服务业的发展趋势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是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我国科技创新事业发展提出的重要要求。科技服务业是科技创新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的重要助推器,高水平科技服务业发展是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完善的重要标志。近年来,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高新产业发展实现加速度,浙江省显著加强了对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科技服务业也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一)科技服务业产业体系化

1.发展环境制度化。为加强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引导,浙江省构建“1+2+N”的政策制度体系,“1”即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科技新政50条);“2”即《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浙江省技术市场条例》,特别是《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奖励制度;“N”即各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包括《浙江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加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加快落实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工作要点》等。

2.服务多元化体系化。各类科技服务机构蓬勃发展,人才经济、园区经济、城市创新经济等的发展对“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新创业体系形成内生需求,人才引育—项目支持—基金服务—企业孵化—专业化园区—上市服务等完整服务业链条环环相扣,各展所长。技术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全省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等服务的技术中介服务机构6千余家,在引进技术、引进人才,促进科技合作交流、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产业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整合行业资源,很多综合实力较强的机构从起初的技术咨询、技术转移、信息服务等单一服务发展到技术熟化、创新创业等综合性服务,围绕产业集群开展研发外包、产品设计等综合服务,提供集成化的一站式科技服务。

3.产业发展规模化。围绕提升研发设计服务能力、增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成效、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生态环境等方面,推动细分领域服务业加快发展。全省科技服务业总体实力全面提升,已经形成研发设计、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8大领域科技服务体系,培育发展各类科技服务市场主体,较好地为全省科技创新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宁波、杭州、台州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推动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2021年,浙江科技服务业产业规模达到2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6万亿元,从业人员超过100万人。

(二)科技服务业平台化

1.加快科创大走廊等平台建设。近年来,杭州城西、G60浙江段、宁波甬江等科创走廊建设加快,打造一批城市发动机级别的高能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大平台。依托科创大走廊“大孵化器”形成支持实验室体系、平台型创新龙头企业、特色小镇、科技园区等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双创服务平台。各地以高新园区为载体建设科技城,未来科技城、青山湖科技城、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嘉兴科技城、舟山海洋科学城等,进一步集聚科技成果,激活创新要素,推动成果产业化。

2.加快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扶持发展一批新型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进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全覆盖,打造“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孵化链条。截至2021年底,全省拥有国家级孵化器109家,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519家,共有孵化场地面积1059.08万平方米,吸纳集聚从业人员20.27万人,在孵企业数量达到了1.95万家。积极打造集科技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全产业链公共服务于一体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加快完善现代产业创新服务体系。目前,全省共建设省市县三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300多家,覆盖全省11个地市,共集聚创新服务机构5500余家,引进集聚的大院名校1200余家,服务科技企业超40万次、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260.6亿元。

3.搭建国际科技合作平台。推动全球创新资源的对接与集聚,加快构建由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海外创新孵化中心、“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企业海外研发机构等组成的功能定位明晰、错位互补发展的国际科技合作载体体系。截至2021年底,浙江省已建省级国合基地111家、省级海外创新孵化中心30家、企业海外研发机构30家。累计集聚储备海外项目1200余个、人才1000余人,引进落地浙江项目350余个、人才400余人。同时设立省级层面“一带一路”合作专项,支持省内高校院所、企业与沿线国家在农业、材料、生物医学、电子信息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研究、共建研究中心或实验室。

(三)科技交易服务市场化

1.搭建市场平台。2002年,在时任代省长习近平亲自关心和推动下,由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政府共同发起设立了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开创了“互联网+”技术市场的先河,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浙江省不断迭代升级建设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涵盖“1+5”功能体系(即交易大厅、成果大厅、服务大厅、需求大厅、活动大厅、境外大厅)。目前,以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建设为核心,形成了由1个省级市场、11个市级市场、90个县市分市场和29个专业市场构成的体系架构,拥有省内企业网上会员近17万家,实现网上技术市场全省域覆盖。

2.培育市场主体。目前,以公司化运作的运营主体超过六成,运营主体更加具有活力,运作机制更加灵活,服务模式更能满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需求。至2021年底,全省拥有各类科技服务企业(机构)近5000家。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人队伍培养,截止到目前,全省共培育省重点中介机构99家,累计促成技术转移金额52亿元、服务企业2.9万家、解决企业需求难题近万个。依托“职务成果转化在线”和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探索建立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人贡献积分评价机制。

3.构建技术转移市场化机制。强化企业成果转化战略导向,鼓励企业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和碳达峰、碳中和制高点技术领域,瞄准前沿技术和重大战略产品,主导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综合运用政府采购、市场培育、需求创造、风险补助等多种措施,加大企业成果转化支持力度,鼓励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拓展市场。改进科研人员绩效评价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等方式参与收益分配,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离岗或兼职创新创业,面向企业开展“四技服务”。

(四)科技服务业金融化

1.产业基金发挥引领作用。发布了《关于加快构建科技创新基金体系的若干意见》,科技创新基金体系主要包括政府科技创新基金、科技公益基金、科技私募基金和重大创新平台科技创新基金等四类。以少量政府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引导社会大众,把资金投入到科技创新的领域中去,解决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截至2021年底,省创新引领基金共设立子基金三批,完成签约子基金25个、总规模86.63亿元,产业基金认缴17.86亿元,完成项目投资182个,投资金额38.17亿元,带动社会资本跟投260.95亿元。政府产业基金促进多元化基金的发展,各类科技投资基金加速扩张,全省各类创投机构达1800多家,管理资本超6800亿元。

2.金融机构快速成长。近年来,各类金融机构加快在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资源集中区域设立科技专营机构,专注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目前,全省共有科技支行39家和科技特色支行45家,并支持辖内银行保险机构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开展“贷款+外部直投”“贷款+远期权益”等股债联动业务。保险机构加快探索人才创业创新保险服务模式,研究开发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研发费用损失保险、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专利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科技贷款保证保险等一揽子保险产品。

3.金融服务专业化。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将科技型企业股改上市纳入“凤凰行动”实施重点内容,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中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占比超过50%。支持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建设太湖科技板、人才板等特色板块,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人才创新企业、生物医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2021年,浙江省探索数字知识产权质押,正式上线全国首个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浙江省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采集企业生产、经营链上的各类数据,由区块链存证平台发放存证证书,将数据转变成可量化的数字资产,再进行质押融资。2021年,浙江省专利权质押融资登记额784.4亿元,同比增长95.6%,商标权质押融资登记额331.9亿元,同比增长65.5%,均位居全国第一。

二、浙江省科技服务业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

尽管浙江省科技服务业发展已经进入快车道,但由于以往浙江创新型经济起步较晚,高水平的科创大平台尚处于起步阶段,从科技创新体系完善的视角来看,科技服务业整体发展还面临一系列瓶颈问题,这些问题在我国其他省市科技服务业发展也具有一定普遍性。

(一)整体发展水平不高

从总体上看,由于浙江在国家重大科技平台布局、高新产业集群发展中不占优势,和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相比,浙江省科技服务业发展规模实力总体偏小,对全省经济总量的贡献不高,特别是行业品牌发展滞后,服务业态低端化。全省近6000家科技服务市场主体,绝大多数主要从事科技咨询、知识产权等服务,8大领域科技服务总体较为低端,新的业态不多,缺少品牌企业和专业性强的服务机构。

(二)行业发展平台和要素支撑不足

由于科创大走廊、国家高新区、科技城等高水平科创平台起步较晚,技术交易市场仍处于不断探索过程中,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区数量不多,所以浙江省科技服务业集聚水平不高,科技服务业集群有待进一步培育。同时浙江科技服务业专业人才支撑不足。目前浙江省只有个别高校院所设立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专业,其他的没有设立与科技服务业相关的学科专业,职称评定、晋升等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影响技术人才发展通道。专业人才不足导致服务机构很难全程参与技术转移和提供技术研发、市场开拓、战略咨询等方面的高端服务。

(三)产业发展市场化程度不高

科技服务业发展中市场机制创新不够,很多科技服务业机构由有关部门创办或扶持,或是事业法人单位,运营经费或收入来源主要为财政补贴和政府各类项目,业务发展依赖政府,不能完全独立经营,市场业务开拓不足,盈利能力较弱,很难适应市场化运营和满足市场化服务需求,在转型发展中许多企业缺乏好的盈利模式。市场化科技融资水平有待提升,金融机构多以完成业务指标为导向,并未大规模推广应用新型业态模式,致使难以获得普惠金融服务支持。

(四)治理水平有待提升

行业市场准入门槛较低,科技服务业领域较多,每个领域又有许多细分行业,市场准入条件不够明确,一些缺乏相应资质的人员和企业都可进入,叠加从业人员自律不强和政府监督管理缺失,容易造成服务质量不高、侵占知识产权和低价恶性同质竞争的现象,扰乱市场秩序。同时行业发展标准滞后,至今没有出台专门保障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或条例,科技服务业企业法律地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制度规范不够健全,也未建立从业人员资质职称和服务机构认定、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收费、行业自律规范管理等相关标准,制约行业发展。

三、促进浙江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高水平创新型经济发展需要高水平科技服务业发展作为支撑,从科技创新体系发展的视角看,科技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更高水平地参与全球科技服务业资源整合,以高水平服务平台载体为依托,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和行业高水平治理能力。因此,对浙江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提升对外开放合作能力

一是提升市场化运营水平。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推行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健全适应市场竞争发展模式,为各类科技服务企业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面向市场提供科技服务的事业单位改制企业,引导企业内设科技部门剥离成为独立法人,提高服务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出台政府采购科技服务管理办法,实行公开招投标,推动公共科技服务发展。

二是坚持区域一体化发展。围绕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成果转化、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深度融入长三角,实施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合力培育、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协同推动、创新创业生态携手共建、全球创新网络协同构建、协同创新治理体系一体化推进五大行动,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国家战略发展,并加强与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区合作,提升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

三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一流科技服务机构,鼓励省内技术转移机构与国外相关机构设立技术转移中心,培育国家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突出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等重点领域,支持企业“走出去”,通过联合经营、海外并购、境外上市等方式实现国际化发展,整合全球创新资源。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需求,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专利产权、行业标准、科技咨询等服务支撑。

(二)加强高水平服务平台载体建设

一是推进重大研发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科创走廊、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载体建设,大规模集聚和培育高水平科技服务业,引导多元化科技服务体系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共享数据、软件、装备、设施资源,为创新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检验检测专业技术服务,鼓励龙头、链主和创新领军企业建设专业孵化器。

二是加快交易市场载体建设。坚持成果和需求导向,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生态,在打造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和“浙江拍”品牌的基础上,推动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与省内相关平台、专业市场、国家以及其他省(市、区)各类相关科技成果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发布科技成果信息,构建各类创新主体协同,线上线下结合,覆盖全省、服务长三角、辐射全国、链接全球的技术交易体系。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载体建设。深化各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指导服务站和导航服务基地建设,拓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宣传、专业培训、品牌创建、信息检索等服务内容,提升分析评议、运营实施、评估交易、维权保护、质押融资相关服务水平,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

(三)提升市场主体竞争能力

一是培育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坚持引进与培育并举,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与并购重组,在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的专业服务龙头企业,推动一批有条件的科技服务企业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中小企业。

二是加大人才培引力度。引导更多高等院校开设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或科技服务相关专业,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科技服务人才。支持高等院校开展技术经纪人制度试点,建设一支懂技术、懂管理、懂经营、懂法律的技术经纪人队伍,探索建立科技服务人才分类评价体系,畅通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通道。

三是构建科技服务产业集群。推动科技服务企业转型发展,引导同行业企业组建产业联盟,加强合作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增强抵御风险能力,逐步形成以各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引领、中小企业紧密协同的科技服务业集群发展。引导科技服务机构向重点园区和产业基地聚集,培育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综合科技服务机构和科技服务业聚集区。

(四)系统加强行业治理水平

一是加强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根据科技服务业不同细分行业特点,探索建立执业资格、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培训考核等制度标准,鼓励科技服务龙头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针对行业无序发展问题,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管理和优秀企业评选,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提高行业数字化治理能力。推进行业数字发展,深化数字化改革,引导研发设计、成果转化、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学咨询、科技金融8大领域服务机构,充分运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为代表的数字技术,与行业快速融合发展,提升自身科研技术、业务营运、科学管理综合水平。

三是深化行业放管服改革。健全多方协同综合监督管理和高效服务工作机制,推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实现信息互通、线索互联、执法互助。鼓励政府、企业和社会重视数字基础设施、专业管理软件、数据应用终端等方面的投入,加强供需对接,通过数字赋能,提升整个科技服务业行业管理水平和发展质量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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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浙江省科技计划软科学重点项目“加快浙江省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对策研究”(编号2021C25053)的阶段性成果。

    (谢芳系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李慧珍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冯敏系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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