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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党建”:基于无锡实践的观察与思考

作者:盛小伟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537   发布日期:2022-6-7

摘  要  本文镜鉴“中共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委员会”的实践,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必须扎实推进“非公党建”工作进行观察与思考。本文阐述了要在“三个方面”顺势而为加强“非公党建”,提出要从“四个更加”维度上发力,实现“非公党建”乘势而上,推动非公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非公党建;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无锡实践

2000年5月31日,“中共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委员会”(以下简称“无锡个私党委”)正式获批成立。2001年8月,按照中央关于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安排,中组部确定无锡市为试点城市之一。“无锡个私党委”作为无锡市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试点工作的重要参与部门,在无锡市委组织部的直接领导和具体指导下,严格程序、完善手续、积极推荐、参与考察,在试点和扩大试点工作的两年多(至2004年4月)时间里,无锡市共发展了12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入党,其中“无锡个私党委”推荐的就有7名。“无锡个私党委”曾经下辖39个党组织(党总支3个、党支部36个),拥有党员396名。“无锡个私党委”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开展和加强党建工作(以下简称“非公党建”)进行了有益探索,为当下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了镜鉴。

一、顺势而为打造“非公党建”红色堡垒

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12年3月21日就明确指出:“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和作用决定了非公有制党建工作在整个党建工作中越来越重要,必须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扎扎实实抓好。”随着我国非公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非公党建”已成为整个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必须顺势而为打造“非公党建”红色堡垒。

1.顺应党坚定不移的领导之势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提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命题,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成功把握和自觉运用。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领导是坚定不移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非公有制企业仍属于党建工作新领域”“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抓好‘两个覆盖’、发挥好党组织的‘两个作用’、加强‘两支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非公党建”的能力和水平,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题中应有之义。

2.顺应党坚强有力的牵引之势

党和国家始终关心和支持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方针,强调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针对社会上一度出现的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种歧见和异议,为打消外界疑虑和民营企业家顾虑,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1月1日亲自主持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再次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强调“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这表明中央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而是一以贯之的坚定立场,凸显出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长久大政方针,给民营经济发展吃下“定心丸”。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把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到基本经济制度之中,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根本遵循。纳入到基本经济制度之中,意味着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将不再是临时的,而是长久的;不再是零散的,而是整体的;不再是不变的,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会越变越好、越变越完善的……从基本经济制度演进看,我国经济治理体系逐步健全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水平和领导能力逐步提升。

3.顺应非公经济良好的发展之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概括起来说,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我国民营企业由2010年的1家增加到2018年的28家。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40年来,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除了再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外,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中,还对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等作了阐述。随着体制机制的完善、政策的激励和发展信心进一步坚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已经呈现的良好势头将会沿着党和人民开辟的正确道路保持下去。

总之,要顺势而为将“两个毫不动摇”方针坚持好、落实好。一要顺势而为宣传好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二要顺势而为宣传好已经写入了宪法、党章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任何否定、怀疑、动摇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言行都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三要顺势而为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汇聚各方力量支持和推进“非公党建”各项工作,使“非公党建”引领非公经济高质量发展,让更多的非公企业、民营企业家紧跟党的步伐前进,昂首迈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

二、乘势而上激活“非公党建”红色引擎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因此,要将“非公党建”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紧抓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影响力和推动力。为此,要进一步落实和体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有效加强和改进“非公党建”,从“四个更加”维度精准发力,乘势而上激活“非公党建”红色引擎。

1.强化党的领导更加有力

目前,“非公党建”由“两新工委”负责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设立了“小个专党建办”,承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各级党委(党工委)都明确了相应的领导分管“非公党建”。要充分激发“非公党建”活力,领导应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及村(社区)的整个党建工作,切实抓好新时代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当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数量已占市场主体的90%左右。以无锡市为例,2020年5月,无锡市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占比已超过90%,所辖的江阴市占比为94.76%,宜兴市占比为95.25%。梁溪区有两个街道和一个食品园区,其市场主体均为非公有制经济。随着非公经济组织蓬勃发展,入职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员人数也会相应增加。当前,属地党委党建工作面临着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所属党政机关及社区都配置了专职党建工作部门,人、财、物齐全,工作安排有条不紊。二是为数不多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都配备了党的工作机构和党务工作人员。这两种情况,党建工作的落实是完全有保障的。三是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具有党员人数少(指单一市场主体内)、分布广、组织化程度低的特点,在特定区域和单位内,有可能存在着党建工作的“短腿”或“跛脚”,无论是组织“归拢”,还是党建工作与活动开展,都需要牵涉到更多的精力、需要花更大的力气,稍有疏忽,极有可能导致“短板”更“短”。因此,要使党的领导更加有力,必须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提高“非公党建”的组织化程度,从而进一步提升整个党建工作的总体水平。

2.推动党的组织更加有序

要进一步强化党组织的属地化取向,即对新建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加强属地化管理,原来隶属于协会、商会、工商联或其他非属地的党组织要按照转隶成属地化的要求,全部有序纳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的“统一版图”。“非公党建”中党组织的组建可以因地、因时、因需,采取多种形式,但是,在隶属关系上,属地化更加符合“非公党建”与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相融相长的特点与需求。因为,党组织的组合会受到行业、企业和空间的局限,如果“拉郎配”,则会导致缺少“共同语言”,只有属地化,才能彻底改变党组织“缺少吸引力”、缺少一揽子服务的内容、满足于当好“二传手”的现象。坚持以属地化为取向,有利于党组织在有序设置中消除盲点和空白点;有利于优化“非公党建”力量配备,实现在一定范围内“非公党建”一个标准、一把尺子;有利于“非公党建”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融合共进。另外,党组织的属地化,还有利于覆盖“失联党员”,属地化后,既可以联络上去外地就业、定居的党员,使其回归党组织或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保其“离乡离土不离党”;又可以找回“口袋党员”,最大限度地按就业、生活所在地接续党组织关系、确保其能积极参加党的活动。

3.推进党的工作更加灵活

剖析“非公党建”工作轨迹和一些典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会发现这样的规律,这就是所谓愈好愈重视的规律:即当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时,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业主是党员,党建工作就会得到高度重视和较大力度支持,党建工作与党内政治生活就能正常开展;当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时,党建工作就会“顾不上”,党内政治生活就有可能“排不上”;当企业生产经营不好不坏时,就会出现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上心”。因此,“非公党建”中选好“领头雁”至关重要。党建工作与活动不能拘泥于形式,要加强集中性的思想政治教育,紧贴企业发展的过往历史、企业生产经营的现状、业主及职工的个人得失,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宣传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方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及时纠正职工在对党的认识上出现的各种偏差,要求每一个党员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在抓好党建工作的基础上,带动工(会)建、(共青)团建、妇(联)建和关(心下一代)建,使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的结合度更加紧密,进一步提升“非公党建”影响力和服务效能。

4.促进党员的作用更加显现

积极落实“非公党建”对党员的要求,充分发挥“非公党建”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可结合工作实际,比如通过“三亮两当”,来彰显党员的独特作用。所谓“三亮”,即一是“亮身份,党员不做隐身人”。通过公告栏公示、佩戴党员标识等方式,亮明党员身份,实现党员身份的公开公示,让群众看得见身边的党员。二是“亮职责,党员不做普通人”。采取在职党员认岗定责、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办法,让党员选认一定的服务岗位,岗位职责在显要位置向群众公布,让群众知道党员该做什么或在做什么。三是“亮承诺,党员不做失信人”。党员根据选认岗位,就本年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等情况,作出公开承诺,“我是党员,向我看齐,对我监督”,让群众能评价监督党员。所谓“两当”,即一当“种子”。每一个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域内的党员,都要像“种子”一样,扎下根,开好花,结好果,为党旗添彩,给发展添砖,作用由点及面,由面成片,不断放大。二当“标杆”。党员自身对企业经济发展或专业业务不但要“过得去”,更要“过得硬”,在职工中要有威信、有说服力和“争先创优”的带动力,能带动周围的从业人员共同前进,实现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民营企业家成长的同频共振。对在非公领域内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党员、党务工作者,大张旗鼓地进行表扬与表彰,放大“头雁”效应和作用,力促更多的“种子”成为“标杆”。

参考文献:

[1]陶建群,方华明,陈楠.如何处理好非公党建工作与企业持续发展的关系[J].人民论坛,2011(18).

[2]林泽炎.加强非公党建的五个着力点[N].学习时报,2018-04-09.

[3]郭迪润.改革开放以来非公党建的历史回顾及现实思考[J].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2019(02).

[4]曾业松,张国玉,郑寰,等.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培训读本[M].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2020.

(作者系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调研员、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理事)

【责任编辑:江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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