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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时代的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动力、挑战及进路

作者:康丽丽  唐庆鹏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802   发布日期:2021-1-7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发展,人工智能技术(AI)正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正在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同样具有广泛的用途。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人工智能技术可准确感知、预测、预警基础设施和社会安全运行的重大态势,及时把握群体认知及心理变化,主动决策反应,将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对城市政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EB/OL].http://www.gov.cn/,2017-07-20.)基于此,深入研究人工智能时代市域社会治理创新,把握其中的创新动力源,剖析可能的风险挑战,进而探索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创新路径,便成为一项富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时代课题。

一、人工智能时代市域社会治理创新的动力源

目前来看,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是人工智能时代市域社会治理创新的典型表现,已经为越来越多的城市政府所选择。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更是加速了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发展进程。当然,改革创新不是凭空而现,事物的发展往往有其内在外在原因。考虑到人工智能时代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其场域是城市,主体在市民,而人工智能技术则是驱动工具。由此揭示出眼下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创新热潮背后至少存在的三重动力源:直接动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基础动力——提升市民获得感的内在要求;现实动力——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现实驱动。

正是在城市、市民及技术多个方面的动力作用下,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市域治理现代化势所必然。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工智能技术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应用。2017年国务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中,就明确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城市社会治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部署。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而智能化则是其中的应有之义。在党和国家的顶层设计引领下,近年来国内越来越多的城市尝试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之中,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创新的探索正在全国范围内铺展。

二、人工智能时代市域社会治理创新面临的突出挑战

(一)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创新与市民需求的鸿沟

市域社会治理服务于市民需求,这是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发展的一条铁律。特别是“在无比繁杂、碎片化的信息中,如何把握社情民意的总体特点、规律和动态演变,最终形成有价值的信息,是社会治理智能化的关键。”(唐有财,张燕,于健宁.社会治理智能化:价值、实践形态与实现路径[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9,20〈04〉:54-63.)然而实际上,考察目前各地实践中不同的智慧城市项目,可以看到很多城市政府在规划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项目时,比较多地还停留在“管理者”思维上,也就是更关心的是如何利用技术提升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当市域社会治理落脚于管理者角色,其基本逻辑必然是智能治理工具的“效率”,而不是市民的需求。例如,在疫情影响下,国内各地城市政府积极利用智能技术,普遍推行“健康码”来实现部分智能化社会治理功能。但实践中,也可以看到,诸如一些老人等弱势群体囿于自身能力而不会使用“健康码”、手机故障不能用“健康码”的情形下,很多城市一线管理者仍然刚性要求出示“健康码”,未能充分考虑市民的实际情况搞一刀切式管理,不仅影响了市域社会治理实际效果的达成,而且也影响了部分市民的情感,显然也违背了决策者围绕“健康码”推行智能化社会治理的政策初衷。“健康码”问题只是疫情背景下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的一段小插曲,一些地方政府也意识到问题的存在,纷纷加以改进。但从中也能看到,如何平衡市民需求的鸿沟,是每一个城市政府在发展智能化市域社会治理中必须深刻思考和回应的。

(二)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创新与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的梗阻

从行政生态学角度看,外部生态环境影响并制约着政府治理体制机制,当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必然对旧有的治理管理体制提出适应性的变革要求。在人工智能时代,“现代政府治理重要的社会背景是智能社会,是科技创新驱动的社会形态,这样一种社会背景,对现代政府治理能力自然提出了新时代的挑战”。(杨述明.论现代政府治理能力与智能社会的相适性——社会治理智能化视角[J].理论月刊,2019〈03〉:79-85.)近年来,城市为适应智能化社会,一直在实施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也是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的重要途径。但是,就目前来看,很多城市在实践中还受到传统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的梗阻,不能顺畅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城市政府各机构之间的数据壁垒。智能化治理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基于充分的数据资源,智能化治理内部所涉及的各种智能算法和决策支持都离不开大数据的支持,但传统上,基于传统的行政分工所带来的部门本位考虑,各部门数据被分割,很难顺畅流动,更谈不上共享,城市政府整体上仍然存在明显的信息隔离和分散化的数据管理,不利于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的深入推进。当然,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是一个系统工程,从根本会对市域社会治理体制和机制提出改造要求。然而,某些机构部门的重要特点则是循规蹈矩、按章办事,在日新月异的智能时代,制度建设要契合时代发展,就显得较为吃力。当制度建设未能充分与时代发展、智能社会现实要求平衡共进,必然会反过来阻碍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应用。

(三)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创新与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冲突

就技术与社会关系而言,技术的社会应用是一个客观与主观不断契合的过程。然而,技术发展有其规律性和过程性,社会的主观需求则具有能动性和灵活性,两者之间存在冲突的可能。具体到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就会面临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与现有人工智能技术存在冲突。冲突有两种可能:一是技术上的冲突。即人工智能技术与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发展不匹配。这种不匹配既包括人工智能技术达不到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预期要求,也包括人工智能技术大大超越现有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应用。无论是滞后还是超越,某种程度上都意味着市域社会治理未能很好地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而一旦技术发展与智能化治理应用不协调,不仅会直接影响实际治理效果,而且“技术发展与应用场景的脱轨可能产生新的数字鸿沟,技术垄断与算法歧视导致新一轮二元分化。”(邓雯,杨奕,吴锐刚,陈涛.从云端化到智能化:技术驱动下城市治理的路径选择与价值实现[J].情报杂志,2019,38〈11〉:199-207.)二是伦理上的冲突。即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市域社会治理过程中可能出现伦理冲突,包括侵犯个人隐私、篡夺个人自主权、造成新的社会偏见等,例如,2016年,美国不少城市的警署和法庭开始使用一种人工智能系统来辅助犯罪预测和法官量刑,然而实际的调查结果却发现,由于该智能系统使用历史数据作为机器分析的依据,这使得黑人被智能系统预测会再次犯罪的几率比其他族裔高出45%,其中黑人被预测再次暴力犯罪的几率比其他族裔高出77%。最终的数据显示,这一人工智能系统预测的准确率只有20%。(李宓.“2016年人工智能犯了哪些错”[N].新华社新媒体专电,2016-12-12.)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不仅没有很好地协助社会治理,反而增加了技术偏见等新社会矛盾。当然,人工智能技术为人所造,并为人所使用,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人为干扰的风险,更严重者还可能出现不良意图者实施人工智能操纵。技术上的冲突是表层矛盾,而伦理上的冲突是较为深层次的冲突,无论何种冲突,都需要城市管理者和市民在市域社会治理实践中,认真思考治理技术和技术治理的问题。

三、人工智能时代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创新的逻辑进路

如前所述,在人工智能的大时代背景下,市域社会治理迎来新的变革和发展机遇。但这一过程同时也充满新的挑战和风险,需要城市主体认真应对。笔者认为,为了把握这些新机遇、应对这些新挑战,市域社会治理主体要能够因时而动、顺势而为,能够积极地有方向、有目标、有追求地变革自身,以适应乃至塑造变动的人工智能时代。

(一)树立服务意识,及时互动回应和对接需求

思维理念创新是创新行动的先导,思想引领是解决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理论困惑的逻辑起点。推动市域治理智能化创新,首要的也应该实现思维理念上的智能化创新。正如前文所述,人工智能时代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应该突破旧有的单向的刚性“管理者”思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围绕市民需求本位来开展各方面创新工作。这也就要求城市经营管理者秉持高效互动的柔性“服务者”思维。对于现代城市政府来说,无论是何种时代(包括人工智能时代),改革的出发点只能是城市市民的需求。只有端正态度,树立服务意识,及时有效地回应民众需求,才能够赢得民众的认可和支持,也才能够将改革顺利推行下去,真正实现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创新的红利。当然,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不是政府单方面工作,具有服务意识的城市政府,还应该能够在智能化治理中广泛吸纳市民的意见。智能化治理并不拒绝民众参与,相反,科技只有和民主相结合,才能够实现应然的善治目标。对此,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市民是城市建设、城市发展的主体。要尊重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只有让全体市民共同参与,把市民和政府的关系从‘你和我’变成‘我们’,从‘要我做’变为‘一起做’,才能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习近平.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5-12-23.)

(二)坚持改革创新,变革智能时代的政府体制机制

虽然新的成熟智能技术是推动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的现实驱动力,但要真正实现智能化治理,根本还在于改革旧有的政府管理体制机制以适应智能治理新要求。有学者指出,政府管理在体制层面,组织结构的规范有序、决策管理的科学高效、公共服务的高质可达以及自我适应与变革功能的不断增强等等,基本上可以看作是政治发展的一般走势。(严强等.宏观政治学[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301.)面对智能化治理中存在的体制梗阻,政府也应该从公共决策、组织管理、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以及改革的配套制度等多个方面进行系统改进。首先,政府要变革旧有的公共决策体制机制,积极尝试人工智能技术嵌入公共决策过程中,使用和共享大数据和知识,以支持基于证据的公共决策,使政府能够做出更明智的决策,提高公共政策和计划的有效性。其次,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政府组织管理体制要能够抓住智能技术变迁带来的机遇,克服外部环境和组织自身积弊的挑战,积极通过智能技术来策动组织管理体制变革,实现政府组织虚拟化、高效化、弹性化、柔性化,从而能够更加灵活地协调运作、更加高效地提供公共服务、更加迅捷地回应社会需求。再次,围绕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做文章,在提升智能化公共服务供给总量的基础上优化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以及公共服务可达性。此外,城市智能化的规范化建设,关键是在既有制度框架内构建规范化的长效落实机制。制度不可能自动执行,制度需要运转起来才能致效,而从制度目标到制度结果之间所需要的桥梁就是有效的配套落实机制,包括考核制度、激励制度、约束制度等。让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改革在制度框架内可落实、善操作,能够持续满足制度目标实现的要求。

 (三)加强统筹协调,实现市域社会治理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

当下,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深度嵌入,不仅塑造了一个新的城市生活空间,而且对市域社会治理系统产生了“存在性”和“变革性”挑战。在涉及市域社会治理的研究中,一个持续性的主题是原有的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在多大程度上适应了智能化社会,并做出了怎样的改变?实际上,市域治理系统本身就应该具有对外部技术条件和物质环境做出积极反应的特殊适应性。一方面,人工智能时代,城市政府要能紧跟国内外智能化发展趋势。在人工智能技术不断突破性发展的当口,具有前瞻眼光的城市政府应该尽可能地把其中发展成熟的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到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提升项目中。而其中的关键在于城市政府要积极探索与人工智能研发科技团队和应用企业的多方合作机制,特别是鼓励和吸纳人工智能产品开发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创新应用的推广,发挥智能技术优势,不断增强市域治理能力,从而切实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另一方面,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不是叠加式的,而是生态的、有机的。也就是说,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创新不能简单地对智能技术的引入,城市政府还要持续推进自身改革,让智能技术真正带来智能化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这就需要城市政府不断完善市域管理和社会治理智能化顶层设计和底层布局,特别是加强通用性、基础性的智能应用平台规划,统筹推动相关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及应用界面的协同建设,打通部门数据壁垒,按照“市民需求导向—政府服务定位—智能应用跟进”的路径协调推进市域治理智能化建设,让市域治理与智能技术应用更有机、更有效地融合起来。

(作者单位:康丽丽 中共南通市委党校;唐庆鹏 南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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