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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侨社团综合评价方法初探

作者:李镇国 余海光 李志宏 柯敬周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580   发布日期:2020-10-20

据有关研究,目前全球华侨华人总数约6000万,侨社团组织众多,仅新侨社团已逾2.57万个。海外侨社团林林总总,其自身发展状况值得关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侨务工作“三有利”原则对海外侨社团开展综合评价,分析把握其特点,是授权赋能的前提,也是新时代侨务工作的创新。构建一整套公正客观并具操作性的综合评价体系及符合实际的评价方法,对于促进海外侨社团健康发展,团结引领广大海外侨胞,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都有积极意义和价值。

一、综合评价概述

1. 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为遵循,加强新时代侨务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探索完善中国特色国际移民治理体系和治理理论,研究构建海外侨社团综合评价方法体系,开展综合考察评价,为新时代侨务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参考依据。

2. 开展评价工作的主体与客体。主体:以侨联为代表的侨务工作主体单位,如统战、外交、商务、文化、教育、公安等部门;侨社团服务对象;海外侨社团自身。客体:各类具评价意义的海外侨社团、社会团体、华文学校、华人参政团体等。

3. 基本原则。①坚持集中统一领导。由各级党委统一安排,侨联牵头,各有关部门协同参与。②评价客体一事一评隔断分离原则。数据采集与评价结果分离,评价主体间隔离,被评价侨社团不作排名比较。③科学有效且易操作性。评价指标、评价过程等关键因素设定科学合理而且易于操作,评价工作成本低。④定量与定性分析结合。建立多维度评价分析体系,把数据评判和原则评价相结合。⑤个体与抽样群体对比。把拟评价个体纳入一次性抽样群体中,围绕设定指标进行对比评价,评价结果单次运用。⑥坚持客观公正。侨社团工作成绩、数据要有据可循,评价主体要多元民主,实事求是。⑦秉持中性态度。不因评价工作和评价结果给评价对象造成负面影响,不被反意利用。⑧坚持共建共享,加强统筹管理,协同各有关单位信息共享、资源共建,形成“大统战、大侨务”格局。⑨实时动态跟踪。长期关注、动态抓取和累积海外侨社团的数据信息进行分析研究。

二、综合评价的前置工作

1. 对海外侨社团实施注册备案制度。海外侨社团在海外由使领馆、在国内由侨联组织,按照自愿原则进行注册备案。注册备案不设高门槛,具备一些基本的条件即可。如有合适的名称、具体的章程(包括设立社团目标意义、运作规则、经费等)、组织架构(包括各类组织人员人数标准等)。同时,设置一些不能触及的底线,如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中国;存在违法、诚信问题;社团主要成员有政治、经济问题等。备案工作主要通过网络注册,填报社团信息。

2. 随机抓取数据。对于未注册备案的侨社团,根据日常积累的数据信息,进行大数据随机抓取。

三、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综合评价难度主要表现在:海外侨社团作为一类特殊组织,不同于企业、政府单位,缺乏评价量化指标;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过程比较复杂;评价对象信息不易搜集等。

借鉴美国学者罗伯特·卡普兰和戴维·诺顿开创的“平衡计分卡”(Balanced Scorecard)思路,从“三有利”(对投资者有利、对所在国有利、对中国有利)的“大侨务”观念入手,探索建立7个维度的评价因子(一级因子),外加一个补充因子。每个一级因子下可设定次级因子,建立完整分层次的指标体系。

1. 价值认同度。是否以提供社团服务对象更好公共服务为宗旨,吸引凝聚特定的海外侨胞和留学生等群体,拥有积极向上的社团文化;是否认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推进世界和平和共同发展;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有无认同和归属感;是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是否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认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社团活跃度。考察社团基本情况,包括完备明确的章程,会员数量及构成,组织资产等;考察社团组织治理,包括对理事会结构、运作、理事行为的考察;考察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包括社团资金的募集、预算、使用、信息披露等情况;考察社团工作开展,包括能否坚持正规化运作,工作活动是否经常,成效是否明显,社团行为是否合法合规,社团是否保持较高人气和活跃度。

3. 祖(籍)国贡献度。即对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正面贡献度。无论社团形式、类别、性质如何,所做工作是否对我国“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全方位发展有积极贡献。

4. 住在国融合度。对住在国当地融合情况及经济社会贡献进行分析,考察侨社团的工作实绩是否有利住在国的发展,得到当地官方和民间的认可。

5. 社团服务。是否促进侨胞在当地的长期生存发展,所做工作是否有利会员融入当地主流社会,争取合法权利,提升社会地位,促进长期生存发展。

6. 民间外交参与度。是否发展中国与住在国友好关系,促进民间交流,增进理解与互信,求同存异,互学互鉴。

7. 个体特征评价。即对侨社团负责人个人综合评价,是否认同我国现行体制制度,有较好政治素质;是否对中华民族及文化有较强认同;是否具备较强的社团组织领导能力;在住在国主流社会和华侨华人中是否有一定社会声望;自身的事业发展上是否有一定建树;不存在违法诚信问题。

8. 专业领域影响力(补充维度)。对于一些特殊的行业团体,以其在行业内的地位作补充指标,考察其在业内的认可度、影响力。

四、指标数据采集与分析

1. 数据采集。精心科学设计问卷,利用网络,采集侨社团指标数据。数据采集与数据分析、评价分离,防止丢失泄密。评价工作由侨联系统牵头评、侨社团服务对象评、侨社团自评。对未备案注册的侨社团,运用大数据技术方法尽可能动态收集相关数据,提供参考。 

2. 数据分析。对各评价因子(一级和次级)设立分值区间,从最正面肯定5分,依次递减到0分(也可从5到-5),给出不同档次。对于数据信息,运用现代统计数学、灰色系统理论等工具和方法,进行具体的解析。

具体分析方法举例:通过大数据计算各因子得分分布和均分;赋以不同权重,计算上级因子得分;以每个因子为一个维度,构建多维雷达图,了解社团个性倾向;定量与定性结合,既有总体评分,又有文字描述评价;绘制时间变量各因子变化图;引入灰色系统理论工具,对一些未备案侨社团和数据信息不全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等。

五、评价的组织实施

1. 建立统一协同的领导机构。评价根据需要定期开展,由侨联牵头,协同各涉及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布置常年评价工作任务方案,设计相应的调查问卷。

2. 确定被评价客体名单。侨联根据备案注册的海外侨社团实际情况,区分经济、文化、地域宗亲、校友同学、行业技术等性质类别,划分工作任务,分级分类由中国侨联、省侨联、地级市侨联开展评价工作。

3. 抓取对照评价对象。采取评价的个体侨团与随机抽取一定数量侨团,按各类项目,进行对比分析,读取评价侨团的总体特征及综合评价信息。

4. 实施评价。将评价客体与对照评价对象组成群组,侨联组织根据大数据收集情况进行分析,建立相应的专家领导小组开展讨论,综合各方意见,建立社团档案并评分,形成意见结论备用。

六、评价结果运用

1. 建立动态数据库。建立完善统一、共享、动态的海外侨社团数据库,分配专门力量,加强常态化维护,在一定范围内保密。评价结果有效期一般为5年。根据国际国内动态,侨社团运作情况,由中国侨联决定,调整评价工作周期。

2. 建立白名单制度。对评价结果达到一定标准以上,或者在某些方面有特别优势的海外侨社团,建立白名单制度。在一定范围、时段进行宣传,发挥引领作用;开展对外投资、经贸合作、文化交流、外交事务等过程中发挥其积极作用;官方和民间对其运作发展给予更多支持。

3. 作为赋能授权的依据。根据评价情况,运用不同的赋能方式,采取授权、委托等形式,提升侨社团的工作能级,服务国家经贸文化外交战略,实现侨社团、祖籍国、旅居国多方共赢。

4.作为海外侨领政治安排的参考。对于综合评价突出的侨社团负责人,优先给予一定的政治安排,例如作为列席各级政协海外代表,安排出席重大庆典观礼活动,受聘有关各类团体海外顾问等荣誉职务。

(作者单位:无锡市侨联)

【责任编辑: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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