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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融合”让基层社会治理走向纵深

作者:盛勇军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724   发布日期:2019-8-21

2017年,发源于浙江省桐乡的“自治、法治、德治”基层治理创新被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为全国提供了一个生动的基层社会治理样本。

从2013年开始,桐乡以“红船精神”为引领,立足建设基础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满意的平安桐乡,在全国率先开展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基层治理探索实践。经过多年努力,三治融合已发展成为全省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品牌,并被中央政法委定位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方向。

2018年5月28日上午,全国首个“三治融合馆”在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越丰村揭开神秘面纱,越丰村文化礼堂同时揭牌。作为全国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模式的发源地,桐乡将依托“三治融合馆”这一全新的平台,全景式展示三治融合工作的起源、特色做法和成效。

如今,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桐乡经验”得到不断深化,建立了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百事服务团、法律服务团、道德评判团“一约两会三团”工作机制,切实形成了“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治理新格局,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明确了“20字”的总要求,“治理有效”是其中的基础和关键。构建与乡村实际相适应的治理体系,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才能让农村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才能更好地实现乡村全面振兴。2013年以来,桐乡率先开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实践,以自治来增强活力,以法治来强化保障,以德治来弘扬正气,为乡村振兴打下了扎实基础。

一、“三治”是新理念引领下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社会治理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强调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三治”就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与其他很多地方一样,这几年桐乡经济实现了高速发展,但经济和社会发展“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客观存在。政府的大包大揽,百姓的参与不足,自上而下式、“命令式”的工作方式,让党委和政府很多时候“吃力不讨好”,也加重了治理负担。奉法精神的缺失、法治意识的薄弱则大大增强了社会治理成本,也让基层社会治理偏离了正确的轨道。“我的要求不能满足,法就是一张废纸”,折射出的就是一些基层群众对法治的淡漠和曲解。而相当多社会问题的产生,尤其是一些农村不良风气的盛行,归根结底是精神文明建设滞后造成的,如果不从道德层面加以解决,治理成效会非常有限。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探索开展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模式,力求通过更加系统的治理、更加源头的治理、更加多元的治理,实现从“单打独斗”向“协同推进”转变,从“事后救火”向“事前防范”转变,从单向推动向多向互动、协商共治转变,提高基层社会治理实效。

二、“三治”体现了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相统一

“三治”强调人民的主体地位,强调公民的有序参与,但是“三治”,尤其是自治,绝不是否定或者弱化党的领导。相反,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也是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开展基层社会治理的前提。

在桐乡的“三治”实践中,我们始终把基层社会治理和基层党建有机结合起来。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健全基层党组织架构,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体制和机制;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范围,增强党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和影响力。可以说,无论是村规民约的制定,社会力量的有效应用,“乌镇管家”的设立,还是党员模范作用的发挥,都离不开党建的引领。因此,只有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才能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正确的方向上前进。

当然,社会治理,说到底就是对人的服务和治理。让人民当家作主是乡村治理的本质和核心,是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所决定的。

在桐乡“三治”推进过程中,做到高度重视基层民主,努力“还权于民”。像“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道德评判团”等,就是为了让老百姓参与基层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做到自己的事自己说了算,自己参与干,干得怎么样自己参与评判。比如,在农房集聚改造过程中,就充分发挥“百姓议事会”的作用,对要不要集聚、安置点如何设置、户型怎么定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自主决定,既增强了群众的话语权,也减少了后续工作的阻力。应该说,通过这一系列举措,基层社会治理的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局面正在逐步形成。

三、“三治”需要在不断探索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完善

随着“三治”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目前各地都在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有益探索。应该说,无论是作为“三治”的发源地桐乡也好,还是其他地方也好,很多工作都处在摸索阶段,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完善。在探索实践的过程中,应当把握好以下三点:

在工作导向上,一定要把群众参与作为“三治”的灵魂。“三治”区别于传统治理的最大特征就是群众参与,最大的生命力也在于群众参与。要在确保党的领导有力、政府主导有效的基础上,更多从群众参与的角度推进“三治”工作,引导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在载体设计上,一定要体现科学性和实效性。“三治”的载体决定着“三治”的成效。这几年,桐乡创新建立了“一约两会三团”(村规民约、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和百事服务团、法律服务团、道德评判团)制度以及基层工作事项准入机制、依法行政指标体系等,获得了群众广泛认可,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在“三治”推进的过程中,设计什么样的载体,不同地区、不同时期情况不尽一样,没有标准答案,也不求千篇一律。最核心的一点,就是要符合基层实际,从群众最关心、与群众生活最密切的事做起。这样才是科学的、可持续的。

在三者关系上,一定要发挥融合作用和协同效应。自治、法治、德治之间不是相互割裂的,而是相互融合、相互作用的一个整体。自治是法治、德治的基础和目标;法治是自治、德治的边界和保障;德治是自治、法治的促进和补充,可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所以,在“三治”推进过程中,一定要强化系统思维,注重协同推进,从而实现治理效果最大化。

(作者单位:中共桐乡市委)

【责任编辑: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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