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提升市民文明素养的思考
浙江省安吉县历来重视文明创建工作,从2004年浙江省文明城市、2009年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2011年全国文明县城和2013年浙江省文明县的成功创建,再到现在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一直以来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的理念,不断深化创建内涵,拓展创建领域,完善创建体制机制,持之以恒抓好创建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安吉县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的提高,促进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有机结合、全面发展、整体提升,创建工作呈现出领导有共识、群众有呼声、活动有载体、创建有特色的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一、当前安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的成效
1. 城市管理有序提升。加强执法巡查,选择胜利西路和人民路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示范街,并制定出台相应实施方案,夯实“最多跑一次”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全覆盖即将实现;提升城市保洁工作,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考察研究,起草《安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及相关细则。积极打造智慧城市,城市亮化工程,全面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要求,深入推进“道乱占”专项治理,强化与乡镇、部门的协作配合。
2. 全民文明素养逐渐提升。积极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安吉始终把文明创建作为改善发展环境、提升全民文明素养的重要抓手。深化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安吉好人”精神,持续开展乡风文明建设。稳步推进移风易俗和小城镇“四大文明行动”,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暨文明礼仪我先行未成年人道德养成教育实践活动,以“月习一礼”行动、核心价值观百堂宣讲等为抓手,突出抓好“六礼二仪”为重点的文明礼仪教育。
3. 社会和谐稳定提升。社会治理持续深入。连续十三年蝉联省平安县,第二次获评“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荣获“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县”。矛盾纠纷排解有方。全力推进信访积案和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和包案化解。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创新推出“项目警官制”“林区警长制”“6+X”全科网格模式、“村居雪亮工程”“家园卫士工程”“物联网安防小区”“调解帮帮团”“1+1+1”审判团队模式等一批有效做法,逐步健全平安建设工作的“安吉体系”。
4. 宣传氛围改善提升。文明创建的氛围日渐浓厚。自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后,着力加强文明创建公益宣传。社会宣传环境不断改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词做到社区、居民小区、窗口单位电子显示屏全覆盖。全媒体宣传趋势逐渐形成。《安吉新闻》日报和电视开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行时”“文明创建大家谈”两大栏目,“爱安吉”APP新闻实现24小时更新,报纸、电视累计刊登、刊播创建内容新闻、公益广告560多条。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我来拍”等活动,制作“文明停车”“主持人宣讲市民文明公约”等各类文明创建公益宣传视频。“文明安吉”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和内容建设进一步加强,开设了“创建动态”“文明创建菜根谈”等栏目。
二、安吉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市民素养提升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宣传氛围、市民知晓率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安吉县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教育活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宣传的力度不够,公益广告价值观宣传不全面,市民对本县组织的有关环境保护、生态文明主题活动参与度不高,市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知晓率亟需提高。
2. 专项整治力度亟待加强,市民积极性未能完全调动。文明城市创建的最终目标是提高市民整体文明素质,通过一段时间的创建仍暴露出市民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比较突出的短板是公共意识较差,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文明用语等现象时有发生,爱护公物、文明出行、谦逊礼让等还没有蔚然成风。这些都制约着城市文明的提升和文明城市的创建。
3. 难点问题解决不够彻底,市民期望依然未能满足。由于目前部门间的协调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单位在创建工作中出现冲突,缺乏统筹、协调与合作,有齐抓共管的机制,却没形成协同作战的合力,致使一些创建和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不到很好地解决,在回潮反复中空耗资源。
三、对策和建议
1. 升华创建理念,提升整体创建水平。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创建的不断深入,文明创建的环境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广大群众对创建的要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呈现出多样化特点,文明创建的基础也不断地夯实。文明创建要遵循自身的发展规律,不断拓展创建思路、升华创建理念,从而带动整个工作状态的升华、工作方式方法的改进和工作效果的提升,使整个工作质量、工作档次、工作水平有明显提高。要从注重硬件建设向软硬并举发展,更加突出城市软实力建设;要从注重城市创建向城乡联动发展,更加突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从注重物质惠及向物质精神并重发展,更加突出精神领域的创建;要从注重大企业创建向注重小企业创建发展,更加突出非公企业的文明创建;要从注重结果向注重过程推进发展,更加突出常态化创建。文明创建是一项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活动载体,过程非常重要。但有一些单位只看重结果,不注重过程,出现了形式主义。这也需要通过深化文明创建来引导各地各单位把精力放在平时,把心思用在过程推进上,防止“牌子到手,创建到头”。
2. 拓宽宣传媒介,提高群众知晓率。文明创建,宣传先行。做好社会宣传和媒体宣传工作,既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硬性要求,也是提高市民知晓率、参与率,潜移默化提升全民文明素养、培育文明市民、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内在需要。合理利用宣传阵地,整合宣传资源,坚持创设载体,营造社会氛围,抓准宣传主体,形成辐射效应。人人是文明因子,个个是创建主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少数人推动多数人,多数人影响少数人”的过程,要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干部的宣传主力军作用,以这一批“关键少数”去推动、带动“多数人”参与文明创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主要内容和目的之一,未成年人也是文明创建宣传的生力军之一,要结合各类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带动更多的家庭知晓文明创建、积极参与文明创建,争做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
3. 创设活动载体,提高群众参与率。突出价值引领,开展全民教育。深化理想信念教育,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工程,推进全民阅读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行为规范。继续深化“文明出行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大力推进“文明旅游”主题宣传,着力倡导文明礼仪行动,注重成效评估。深化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组织青少年主题实践活动,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吸引更多的人自觉参与志愿活动,争当志愿者,争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
4. 完善城市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建立督查考核机制,提高政府部门为民办实事能力。督查工作是提醒责任主体、发现问题、指导运作、解决困难、总结经验的系统运作过程。为了强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不断提升创建工作质量和效率,必须加大督查工作力度。主要采取明察暗访、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回访检查、热线电话、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5. 提升社会监督水平,着力解决群众急需破解难题。要聘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以及基层各条战线的老党员、老同志为社会监督员,主要开展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宣传中央和省、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测评体系等。二是全面掌握基层创建工作情况,及时向县创建办反馈,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三是对各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存在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对各类公共场所中有碍观瞻、有损市容和城市形象的各种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说服和引导。四是监督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创建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是否突出、效果是否明显。
【责任编辑:长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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