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入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研究
摘 要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理论上更加需要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跨区域协同联动,有效拓展资源配置和创新生产的经济空间,强化地区间资源的共享与功能的对接,释放新的发展动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围绕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长三角要从提升协同创新效率、锚定重点产业方向、强化协同平台载体、完善发展体制机制、优化空间联动体系、凝聚多元主体合力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跨区域协同。
关键词 长三角一体化;科技创新;现代化产业体系;跨区域协同
长三角作为我国主要经济增长极,拥有区域合作的坚实基础。2023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时强调,“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新的重大突破,在中国式现代化中更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立足自身产业、创新、开放、市场、资金、人才等优势,长三角要统筹龙头带动和各扬所长,因地制宜做好资源对接与优势互补,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跨区域协同,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的对接与融合,着力推动高水平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
一、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的内在逻辑与要求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要以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作为重要抓手,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和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这需要在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加强高水平的区域协同联动,有效拓展资源配置和创新生产的经济空间,强化地区间资源的共享与功能的对接,凝聚合力释放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一)高水平科技创新需要创新资源与主体的跨区域整合
推动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的创新,对创新设施、创新主体、创新生态都有着更高的要求。对于每个地区的发展而言,其创新要素和投入相对来说往往都是有限的,因此,必须加强区域间的联动来形成合力。
一是加强创新资源的共建共享与项目联合攻关。切实尊重各地创新水平差异,立足各地创新资源禀赋,围绕已有基础和重点需求,整合区域优势力量,优化国家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的布局,促进科技创新资源的共建共用共享,实现创新资源优势互补和高效利用。此外,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问题,进一步探索完善相关机制和模式,推动开展项目联合攻关,提升协同创新能力与水平。
二是加强创新需求与供给的跨区域有效对接。作为主要技术需求方的企业和机构,可能难以在当地匹配创新的主体,如何更好地对接科技创新的需求和供给,推动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实现创新和产业深度融合,对于提高科技创新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效率至关重要。对此,也需要针对从研究到技术转化的关键环节,完善区域技术交易市场和服务体系,搭建起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各类主体跨区域进行技术成果对接、交易和转化的平台机制。通过跨区域匹配产业需求和创新资源,形成创新要素、研发载体和产业需求的融合体系,实现创新资源更精准、更有效的配置。
(二)现代化产业体系需要产业和要素配置的跨区域优化
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以现代化产业体系作为重要支撑,而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发展,更加具有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的产业属性,对资源配置效率和技术创新水平有着更高的要求,也更加依赖于区域间的分工与合作。
一是加强产业链协同,共建现代化产业集群。相比于传统产业,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一般具有更加细分多元的产业链条,既要有纵向上下游之间的协同互补,也需要加强差异化的水平分工,这也有利于在更多的地区形成单项冠军和行业隐形冠军企业。基于此,各地区要立足自身禀赋,理清产业链条,加强资金、原材料、技术、人才、市场等方面的合作,推动资源的共享与产业链的协同,在研发设计、配套加工、市场拓展和应用场景等方面进行有效对接,共同打造和完善产业生态,联合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推动数字化与绿色化转型的跨区域联动。数字经济发展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体现,区域一体化与产业数字化转型在加强资源配置的空间范围、提升要素的空间流动性、弱化行政边界的约束等方面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跨区域的协同联动能够为数字经济发展在供给和需求端提供支撑,加强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推动数字技术的创新溢出,扩展数字技术的应用场景。[1]此外,通过区域协同发展,能够推动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的调整优化,改善绿色生产技术与生产方式,提高能源生产和资源利用效率,着力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空间的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协调统一。
三是促进要素资源的跨区域流动和优化配置。区域协同发展所带来的规模经济,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增强要素与企业的对接,提升要素配置效率。一方面,可以加强跨区域金融合作,推动资金在更大的空间范围流动,增强金融赋能实体经济发展的效能。另一方面,促进劳动力的跨区域流动与合作,放大人才对生产力的支撑作用,加强产业的合作联动,充分发挥企业的微观主体地位,促进企业跨地区进行投资,通过商品服务关联、技术创新合作、资本人才整合,有效扩展要素配置和企业经营的空间。
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强劲活跃增长极功能不断巩固提升,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深入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建立,形成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长三角经济增长显示出强劲韧性,高质量发展活力凸显
长三角主要指标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根据三省一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4年上半年,长三角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5.05万亿元,同比平均增长5.5%,增速高于全国水平,占全国比重达到24.41%,占比相较2018年提高0.5个百分点,经济集聚水平进一步提升,对全国经济影响力带动力不断增强。长三角的年度GDP破万亿城市从2018年的6个增加到9个,全国占比超过1/3。同时,长三角消费活力和开放活力加快释放,2024年上半年,长三角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5万亿元,同比平均增长3.5%,占全国比重26.06%;实现进出口总额7.74万亿元,同比平均增长5.96%,占全国比重高达36.56%,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全国占比则超过40%。此外,长三角地区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加,就业市场表现较好,经济“稳定器”作用凸显。上海、江苏、浙江、安徽2024年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分别增长4.4%、5.0%、4.9%和5.1%,2023年,三省一市新增城镇就业人数达到387.35万人,占全国增量的31.14%。
长三角持续推进发展质量提升,不断加强高水平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长三角地区拥有上海张江和安徽合肥两大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同时,国家重点实验室、产业和技术创新中心、大型仪器、大科学装置等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和基础设施资源丰富,有力地支撑起在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网络通信、量子科技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在创新投入和产出方面,长三角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从2018年的2.81%上升到2023年的3.34%,高出全国水平近0.7个百分点,每万人拥有研发人员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近2倍;2023年,长三角地区专利授权量共113.11万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24.78万件,全国占比分别达到31%和27%;另外,三省一市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7745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合计达到13.6万家,全国占比近35%。
长三角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根据国家工信部公布的80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长三角地区分布数量约占三分之一。2024年上半年,上海市三大先导产业制造业总产值同比增长6.1%;江苏、浙江、安徽规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8.9%、8.7%、22.3%,增速均高于制造业平均水平。此外,长三角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能级不断提升,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3.4%、11.7%、9.4%和14.4%。在重点产业发展方面,长三角集成电路产业规模占到了全国的约60%;生物医药和人工智能等产业方面的发展规模也都占据了全国的近1/3,集群化发展特征明显。长三角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量合计达到344.58万辆,占到全国的36.5%。同时,各地出台相关政策积极布局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发展。在市场主体的活力方面,2023年中国企业500强名单中,长三角地区企业占到了27%。另外,从上市公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布来看,长三角地区的占比都超过了35%。
(二)创新和产业跨区域合作不断推进,一体化发展日益深化
三省一市不断打破行政壁垒,深化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城市之间各类要素流动不断增强,创新和产业跨区域合作不断推进。聚焦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协同创新能力持续增强。根据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最新公布的数据,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集聚了大型科学仪器46441台;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建立搭建起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各类主体跨区域进行技术成果对接、交易和转化的平台机制,投资孵化了117项重大产业化创新成果;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实施两批43个项目,第三批41项需求任务清单也已对外发布,组建了首批12家长三角创新联合体;科技创新“反向飞地”日益成熟,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范围也从试点时的“青吴嘉马”不断拓展,已支持企业购买创新服务超7000次,支持金额超1.7亿元。根据《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指数2024》,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指数从2011年的100分增长至2023年的267.57分,2018年以来年均增幅达9.26%,其中科技成果共用、资源共享、创新合作等指数均实现较快增长。此外,长三角地区间产业联动不断增强,企业跨城市投资数量和金额不断提升。长三角企业家联盟自2020年6月成立以来,以推进长三角产业链协作为主要目标,先后组建了近20个产业联盟,涵盖人工智能、超导、数字技术、生物医药等领域。长三角各类科技产业基金不断丰富,推动了一批代表性企业在长三角落地,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基金两期累计投资了47只子基金、52个直投项目,覆盖底层项目近1000个。
在重点合作区域的引领和示范方面,G60科创走廊建设成果显著,有力推动了科技成果的异地转化,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实践区。2023 年,G60科创走廊九城市生产总值为8.32万亿元,同比增长5.5%;九城市研发投入强度均值上升至3.77%,超前完成建设目标;九城市PCT国际专利申请数量增长163.4%,远超全国平均水平。目前,九城市科创板受理企业达174 家,已注册上市企业119家,均占全国的1/5。[2]另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在推动生态绿色发展、促进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强一体化制度改革系统集成、破除地区行政壁垒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先行的有效经验和举措,第一轮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目标达成率达到90%。
三、深化长三角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路径
基于内在要求与已有基础,长三角要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跨区域协同,必须从提升协同创新效率、锚定重点产业方向、强化协同平台载体、完善发展体制机制、优化空间联动体系、凝聚多元主体合力等方面持续发力。
(一)提升协同创新效率
统筹推进长三角基础研究和创新能力提升,促进创新与产业的融合对接。一是增强重大战略科技力量支撑。不断加强张江、合肥“两心同创”,优化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布局建设,构建高水平的区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网络,培育引进一批新型研发机构,组建一批未来产业创新中心,加强创新要素的流动与资源的共享。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基础研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围绕人工智能、新一代通信与智能网络、精准医疗、新药创制、前沿新材料、高端制造等领域,开展前沿基础研究,搭建跨区域跨专业的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加强前沿技术多路径探索、交叉融合和颠覆性技术供给。三是促进科技成果有效转化。加强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的联动,通过技术产权交易和共建联合创新中心等方式有效连接需求和供给端。推动企业和科研院所联合建设跨界融合基地和平台,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
(二)锚定重点产业方向
长三角要立足于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三省一市正在积极布局重点产业方向,如上海打造“(2+2)+(3+6)+(4+5)”产业体系,江苏布局“1650”产业体系和“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浙江开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安徽聚力汽车首位产业、培育“7+N”未来产业体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长三角的产业协同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协同联动,打造以集成电路为核心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以生物医药为中心的生命健康产业集群、以人工智能为驱动的智能制造产业集群以及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航空航天船舶、智能网联汽车等特色产业集群,持续培育脑机接口、合成生物、量子科技、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集群。同时,协同推动数字经济赋能实体经济发展,通过数字技术、数据要素、应用场景的联动,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进程。围绕重点领域,厘清产业发展脉络,把握重点合作方向,建立完善区域产业“链长制”和“链主制”,加快区域招商图谱建设,做好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3]
(三)强化协同平台载体
进一步强化长三角协同发展的平台和载体建设。一是加快构筑各类园区平台。深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加强园区跨区域合作,采取园区结对共建、“区中园”、产业或创新“飞地”等方式,提升产业园区协同能力,鼓励名院名校名所跨区域建立分支机构、研发中心,强化创新转化能力。二是积极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提升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的建设水平和利用效率,强化和完善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链接创新资源、研究机构、重点企业的平台建设,探索创新主体的多样化合作模式,组建跨区域产业创新联合体。三是推进建设各类功能平台。建设一批以产业服务、创新服务为导向的研发与转化平台、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和人才供需对接平台,培育现代金融综合服务、数字经济服务平台。共建跨区域、多层次的金融科技创新平台,打通产业和资本连接通道,探索金融赋能创新和产业发展新路径。
(四)完善发展体制机制
长三角要进一步创新合作模式和方法,推动一体化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拓展。一是着力推进统一市场建设。加快各地投资相关审批制度、标准的衔接和统一,鼓励各地区构建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准入服务系统。推进长三角市场监管协同合作,深入推进地区间市场监管的信息沟通、数据共享、执法互认,切实加强地区之间联动执法,完善异地部门沟通机制,有效联动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二是探索完善区域利益协调机制。推动建立合作发展基金和围绕重大议题的专项基金,加强财税制度创新,通过税收分成和财政转移支付进行利益协调,建立科学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三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优化科技创新支持方式,健全以转化应用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
(五)优化空间联动体系
进一步优化区域合作的空间布局,形成“点+线+面”的支撑体系。“点”是主要依托各类园区平台,加强地区间的创新与产业合作,进一步利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自贸区新片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等重要平台,推动长三角产业集群的打造,持续放大进博会辐射溢出效应。“线”是围绕主要交通线路,积极打造典型创新和特色产业发展廊道,引导特色功能要素沿走廊集聚与流动,强化科创和产业走廊辐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打造沪宁先进制造业产业带、南北沿江高端产业发展带、沿海海洋装备产业带等。“面”是完善都市圈的发展,打破城市间的行政壁垒,进一步加强上海都市圈、南京都市圈、杭州都市圈、宁波都市圈、合肥都市圈等的发展,以此带动长三角创新和产业合作联动。
(六)凝聚多元主体合力
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需要企业、政府以及各类机构等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一是发挥企业在推动创新和产业协同发展中的主体性,鼓励企业跨区域配置资源。加强梯次培育和全链条培育,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的梯队建设。鼓励企业建设各类研发机构,承担重大科技项目。二是建立和完善跨区域产业联盟,充分释放各类社会组织的力量。发挥机构联盟和各类商协会在开展组织协调、信息沟通、项目洽谈、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作用,举办各类对接交流活动。三是促进产学研政的交流合作。定期召开由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参加的会议活动,加强沟通协调,汇聚多方资源力量,统筹推进长三角创新和产业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丽霞,李培鑫,张学良.城市群建设有利于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吗?[J].上海经济研究,2024(10):40-52.
[2]宋薇萍,陈梦娜.由点及面协同共享长三角共绘科技创新同心圆[N].上海证券报,2024-04-26.
[3]周毅仁,刘波.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23.
(作者系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方晓红】